113學年度第1學期收退費辦法.docx<--點我下載

財團法人天主教會嘉義教區附設嘉義市私立正義幼兒園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收退費辦法

一、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嘉義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中華民國113年5月16日府行法字第1131100930號令

二、收費事宜

(一)財團法人天主教會嘉義教區附設嘉義市私立正義幼兒園已經與政府合作成為準公共幼兒園,家長每月繳交定額費用,與原收費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直接支付給幼兒園,家長不用申請。

      (1)第1胎子女:每月2,616元。

      (2)第2胎子女:每月1,616元。

      (3)第3胎以上子女:每月616元。

      (4)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用。

(二)全學年收費總額,以地方政府公告的收費項目為計算基準,不包括延長照顧費(課後留園)、保險費、 交通費及其他費用

(三)延長照顧費:收費開始時間於下午5時起。

家長採全月參加者,每日1小時,每月收費 750元。

家長採單日參加者,每小時收費50元,0.5小時收費25元。

(四)交通費:單趟700元,雙趟1200元

三、幼兒中途入園者,依下列規定辦理收費

(一)月費:應以實際入園日期為收費基準日,按入園就讀日數比例收取費用。

(二)保險費:依學生團體保險等相關規定收取費用。

四、幼兒因故無法就讀而離園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月費:應按幼兒當月就讀日數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率計算退費。

(二)保險費:依學生團體保險等相關規定辦理退費。

五、幼兒因故請假並辦妥請假手續,且未上課日數連續達五日(不含假日)以上者或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者,應按請假日數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率計算退費。(家長每月繳交費用÷就讀當月教保服務日數Í幼生請假日數)

六、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連續達五日(含例假日)以上,應按放假日數(扣除例假日)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率計算退費。須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前項退費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

 七、本辦法公告日期:113年07月01日。


財團法人天主教會嘉義教區附設嘉義市私立正義幼兒園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

幼兒每月收費數額請參閱下表:

全日制

幼兒年齡

屬性

幼兒園收費分攤方式(月/元)

計基準

家長自行繳費

政府協助支付

5歲

第1胎子女

2,616

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

準公共

第2胎子女

1,616

準公共

 第3胎以上子女

616

準公共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0

準公共

4歲

第1胎子女

2,616

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

準公共

第2胎子女

1,616

準公共

第3胎以上子女

616

準公共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0

準公共

3歲

第1胎子女

2,616

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

準公共

第2胎子女

1,616

準公共

第3胎以上子女

616

準公共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0

準公共

2歲

第1胎子女

2,616

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

準公共

第2胎子女

1,616

準公共

第3胎以上子女

616

準公共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0

準公共